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全省安管人员证书延续“一次不跑”功能模块已上线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办证书延续“一次不跑”工作流程: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持证人在安管人员子系统中提交证书延续申请;如申报证书延续材料齐全,审核通过后,新证书有效期延续三年。
二、5月1日起,由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按继续教育批次提交《完成生产继续教育人员名单》表格(excel格式,详见附件1)上传到安管人员子系统。证书有效期内已完成生产继续教育的持证人,方可发起证书延续申请。
三、受聘企业在安管人员子系统中,核对申请信息,并对申请人在证书有效期内无因生产事故或者违反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在线上做出承诺,确认后提交到省局审核。
若持证人在证书有效期内有不良行为记录,不得申请证书延续。具体要求按照住建部和省厅有关规定执行,内容详见附件2。
四、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生产年度培训工作,住建云系统相关功能后,届时证书延续还需受聘企业将《企业组织的年度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实时上传到安管人员子系统。
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欢迎大家随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联系方式及电话: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联系人:胡泊,联系电话:(0791)88366285。
安徽德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张道威,联系电话:19970072337。
附件:1、完成生产继续教育人员名单
2、住建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生产管理人员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7〕189号)(摘录)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