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级工程师具体条件
(一)学历资历方面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理工类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且取得工程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获理工类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且取得工程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3.理工类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且取得工程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
4.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國家有关规定申报(详见附则,下同)。
(二)工作经历方面
1.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三)工作业绩方面
1.从事工程设计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
(1)作为技术骨干(排名前4,下同),完成本专业技术领域1项國家或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经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或评审(以验收或评价证书为准);
(2)作为技术骨干,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3)作为技术骨干,完成1项超高限、超大跨度建设项目,或2项以上大型工程,或1项大型和2项中型工程,或5项以上中型工程的工程设计专业技术工作;
(4)作为技术骨干,完成3项中型以上建设工程的绿色建筑(二星以上)、装配式建筑、智慧建筑(三星以上)等项目,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须提供立项报告、建设单位证明、应用单位证明,以及反映全过程管理中关键节点的证明材料);
(5)作为技术骨干,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3项以上,或在处理重大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工程隐患中,措施得当,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并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社会团体)认可;
(6)作为技术骨干,编制完成2项國家(行业)标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下同),编制完成2项省级地方标准或2项省级以上技术规程、规范、图集、导则、指南、定额及计价依据,且该规程、规范、图集、导则、指南、定额及计价依据得到实施应用并取得良好效益;
(7)作为技术骨干,获得建设工程领域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建设工程领域新型实用专利4项以上,并已推广应用,且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8)作为技术骨干,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应奖项)三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应奖项)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应奖项)二等奖1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9)作为技术骨干,获得國家级优 秀设计奖三等奖1项以上或省(部)级优 秀设计奖一等奖2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优 秀设计奖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10)作为技术骨干,获得國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优 秀奖)1项以上,或江西省专利奖1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11)作为主要完成人,在國家战略、“一带一路”工程建设项目中,获得1项以上项目所在国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励。
2.从事工程施工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
(1)作为技术骨干,完成本专业技术领域1项國家或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经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或评审(以验收或评价证书为准);
(2)作为技术骨干,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3)作为技术骨干,完成1项超高限、超大跨度建设项目,或2项以上大型工程,或1项大型和2项中型工程,或4项以上中型工程的工程施工专业技术工作;
(4)作为技术骨干,完成3项中型以上建设工程的绿色建筑(二星以上)、装配式建筑、智慧建筑(三星以上)等项目,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须提供立项报告、建设单位证明、应用单位证明,以及反映全过程管理中关键节点的证明材料);
(5)作为技术骨干,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3项以上,或在处理重大的工程质量、安荃问题或工程隐患中,措施得当,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并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社会团体)认可;
(6)作为技术骨干,编制完成2项國家(行业)标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完成2项省级地方标准或2项省级以上技术规程、规范、图集、导则、指南、定额及计价依据,且该规程、规范、图集、导则、指南、定额及计价依据得到实施应用并取得良好效益;
(7)作为技术骨干,完成1项以上國家级工法或者2项以上省级工法,并已颁布实施,且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8)作为技术骨干,完成1项以上通过验收的國家级新技术示范工程或2项以上通过验收的省级新技术示范工程,其技术水平经鉴定达到国内先进以上;
(9)作为技术骨干,获得建设工程领域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建设工程领域新型实用专利4项以上,并已推广应用,且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10)作为技术骨干,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应奖项)三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应奖项)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应奖项)二等奖1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11)作为技术负责人,获得國家级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或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省级优 质工程奖(金奖)2项以上,或市级优 质工程奖4项以上;
(12)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國家级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含观摩工地)1项以上,或省级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含观摩工地)2项以上;
(13)作为技术骨干,获得國家知识产权局中國专利奖(金奖、银奖、优 秀奖)1项以上,或江西省专利奖1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14)作为主要完成人,在國家战略、“一带一路”工程建设项目中,获得1项以上项目所在国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励。
3.从事工程技术管理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
(1)作为技术骨干,完成本专业技术领域1项國家或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经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或评审(以验收或评价证书为准);
(2)作为技术骨干,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3)作为技术骨干,完成2项超高限、超大跨度建设项目或1项大型和2项中型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工作或者完成1项超高限、超大跨度建设项目或1项大型和2项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程造价、工程检测、工程咨询等专业技术管理工作(须提供全过程的证明材料);
(4)作为技术骨干,完成3项中型以上建设工程的绿色建筑(二星以上)、装配式建筑、智慧建筑(三星以上)等项目,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须提供立项报告、建设单位证明、应用单位证明,以及反映全过程管理中关键节点的证明材料);
(5)作为技术骨干,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3项以上,或在处理重大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工程隐患中,措施得当,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并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社会团体)认可;
(6)作为技术骨干,编制完成2项國家(行业)标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完成2项省级地方标准或2项省级以上技术规程、规范、图集、导则、指南、定额及计价依据,且该规程、规范、图集、导则、指南、定额及计价依据得到实施应用并取得良好效益;
(7)作为技术骨干,完成1项以上國家级工法或者2项以上省级工法,并已颁布实施,且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8)作为技术骨干,完成1项以上通过验收的國家级新技术示范工程或2项以上通过验收的省级新技术示范工程,其技术水平经鉴定达到国内先进以上;
(9)作为技术骨干,获得建设工程领域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建设工程领域新型实用专利4项以上,并已推广应用,且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10)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3项以上本行业内具有指导性规范性政策文件的起草及推广,促进或推动本省建设行业社会经济发展,被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或被主管部门及第三方好评;
(11)作为技术骨干,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应奖项)三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应奖项)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应奖项)二等奖1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12)作为技术骨干,获得國家级优 秀设计奖三等奖1项以上或省(部)级优 秀设计奖一等奖2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优 秀设计奖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13)作为技术负责人,获得國家级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或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金奖)2项以上,或市级优质工程奖4项以上;
(14)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國家级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含观摩工地)1项以上,或省级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含观摩工地)2项以上;
(15)作为项目质量安全监督主要完成人,所监督项目获得國家级优质工程奖或國家级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含观摩工地)2项以上,省级优质工程奖(金奖)或省级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工地(含观摩工地)6项以上;
(16)作为主要完成人,在國家战略、“一带一路”工程建设项目中,获得1项以上项目所在国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励;
(17)作为技术骨干,获得國家知识产权局中國专利奖(金奖、银奖、优 秀奖)1项以上,或江西省专利奖1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18)在企业中从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检测、招标投标、工程咨询等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并获得省(部)级奖2项以上,或市(厅)级奖4项以上(须提供本人为主编制的主要技术管理资料及全过程的证明材料)。
(四)研究成果方面
取得现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技术著作中独立撰写3万字;
2.独著或第 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且参与撰写出版专业技术著作1部;或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论 文2篇;
3.独著或第 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4.取得本领域科技成果(排名第 一)2项以上,经省科技主管部门登记并取得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5.企业及县以下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中为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撰写的初步设计报告、技术总结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3篇以上,须有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技术研发部门出具的明确为完成人的鉴定材料。
关键词: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告 江西省住建厅召开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推进会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观摩视频会 江西闽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科技成果拟报2022年度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的公示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 建筑施工企业 建筑施工 业务管理 事项 防控工作 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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