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委),南昌市、赣州市、宜春市行政审批局,赣江新区城乡统筹局:
为深入推进全省住建行业“放管服”改革和“五型”机关建设,打造“四”营商环境,规范建筑市场,维护建设工程企业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实名制管理的要求,努力实现相关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一次采集、全省通用”,推动有关行政事项“只跑一次,终实现一次不跑网上办”,推行电子证书,经研究,决定对全省建设工程企业相关从业人员开展实名制信息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安排及登记人员范围
(一)登记时间安排
2019年1月28日起,全省建设工程企业相关从业人员在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等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业务前,需先完成实名制信息登记。实名制登记是需要较长时间逐步完成的工作,开始阶段参加登记人员较多,各地主管部门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办理业务前组织人员分期分批完成实名制登记。不需要办理业务的企业和人员,可不必在近期集中登记。
(二)登记人员范围
1、省内建设工程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从业人员:
(1)建设工程企业包括: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等。
(2)相关从业人员包括:
①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等各类注册执业人员;
②取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各类岗位证书(或考核证书)的人员: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施工现场岗位人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试验检测人员、技能鉴定技工人员、现有取得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人员等;
③在本省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业并取得技术职称的人员;
④不在上述范围内,但办理建设工程行政审批业务过程中需提供的有关人员。
2、在我省承揽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外省建设工程企业,办理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程序时需提供的相关项目人员。
二、登记信息主要内容及流程
(一)个人身份信息登记
由本人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就近到实名制信息采集点(我厅已免费为各市、县发放了一批采集设备,各地实名制信息采集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通过实名制一体机登记个人身份证以及人像信息,人证比对通过后即采集入库。
(二)个人基本信息登记
从业人员完成个人身份信息登记以后,需补充个人基本信息,完成个人基本信息登记。具体办法如下:
方法1:使用江西住建云个人服务平台进行信息。个人登陆http://zjy.jxjst.gov.cn,进入“江西住建云平台”,选择“个人服务平台”登录,在登陆窗口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及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的后6位),登陆成功后,按要求手机认证、个人证件照、学历信息、工作履历等个人信息,并确认提交。
方法2:使用微信小程序进行个人信息。使用微信搜索“江西住建云个人服务平台”或扫描小程序二维码直接访问江西住建云个人服务平台小程序。微信登录并授权后,通过人脸识别完成微信账号与个人身份证号码绑定。绑定成功后,可按要求补充个人证件照等信息。
具体系统操作说明可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的帮助中心查找个人服务平台的操作说明文件详细了解。
(三)聘用关系登记
个人身份信息和基本信息登记完成后,企业和从业人员经双向确认进行聘用关系登记。企业访问“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zjy.jxjst.gov.cn,凭原“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系统”CA锁,登录“企业服务平台”,输入聘用人员个人身份证号,填写合同聘用期,并发起聘用关系登记请求;聘用人员本人登录“江西住建云个人服务平台小程序”(人脸识别),确认聘用关系无误后,完成聘用关系登记。
个人同时只能与一家企业登记聘用关系,企业及人员严格依据双方劳动合同,登记真实聘用关系。此次登记的聘用关系将与我厅“四库一平台”数据库关联,自动匹配注册类人员、现场管理人员、三类人员及其他现有证书人员信息,如聘用关系与证书登记企业信息不一致,将影响个人证书使用及企业业务的办理。
聘用关系实行动态管理,如发生解约或续约的,须及时登录“江西住建云”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变更。
登记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及时与我厅相关部门联系:
厅人教处:向恭水 0791-86219053
厅建筑监管处:胡娟 0791-86225759
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余海浪 0791-86222981
厅行政审批处:赖玮 0791-86223771 纪煌达0791-86215289
省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局:胡泊 0791-88366285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舒培、邓红、刘鹏 电话:0791-88319060
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陈跃华 0791-86270722
省城乡建设培训中心:刘洋 0791-86250069
省建设信息中心:罗烈、王云柯、江菲 电话:0791-86382587
技术支持单位(安徽德拓信息科技公司):张道威、黄圣洛 电话:15270951399、19970072337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1月24日